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综执建罚【2020】第43号-1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0 |
决定机关 | 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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