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柳城管鱼峰市容行决字〔2019〕第509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于2018年10月27日17时16分在柳盛路地下管廊项目工地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5 |
决定机关 |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