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98179****0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04民初333号 |
案号 | (2022)皖0104执103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合肥碧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风险保证金及剩余货款30201.96元及该款自2021年1月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合肥碧博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98元,减半收取3649元,由合肥碧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373元,由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7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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