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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卫医罚〔2021〕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嘉兴名仕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闸口村委党群服务中心未经备案擅自开展眼科义诊活动,无违法所得,调查中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已停止相关义诊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0
    决定机关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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