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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曹综执行处字〔2021〕第202100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7
    决定机关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