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德松电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68****374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深国仲裁2160号 |
案号 | (2021)粤03执46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1606200】。369240元 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4日起以本金人民币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40000元。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第(一)(二)(三)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924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29240元,第一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29240元。 (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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