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丹公(南)行罚决字〔2020〕134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丹阳市克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构成了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已经对丹阳市克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1
    决定机关 镇江丹阳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