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淑丹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00790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金婺白商初字第00375号
    案号 (2015)金婺执民字第011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执行法院 婺城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2-15
    发布日期 2015-07-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金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金华市乐慧博机电有限公司货款300497.03元,款于2014年10月15日前支付150000元,余款150497.03元于同年11月15日前付清。 二、若被告未按时履行,则被告应加付原告3000元及逾期利息18985.72元(已算至2014年8月20日止),此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算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受理费3046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金华市乐慧博机电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