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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城法罚字[2017]第310275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城北电气承装公司涉嫌在城市绿地内堆物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10月16日10时20分,当事人在清江路五星路口的城市绿地内堆物。现场绿地内被两块警示牌围住,被围住区域内堆放有电力井盖四块和黑色管线一捆,经测量,堆放总面积为10平方米。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在城市绿地内堆物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3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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