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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相卫(公)罚[201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4
    决定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