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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19〕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生产的宁波汤圆22箱,未分装的散装宁波汤圆10kg,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宁波汤圆包装袋600个,并处罚款合计10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6
    决定机关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廖向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