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株公(消)行罚决字〔2019〕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程序违法类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醴陵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醴陵市长庆公交(客运)站建设工程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3.5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4
    决定机关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