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明光波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小飞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000023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1182民初937号
    案号 (2017)皖1182执44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执行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20
    发布日期 2017-04-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明光波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申立银支付工程款57400元。 (本院收款人名称:明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明光支行,账号122******)。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35元,由被告明光波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