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明光波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年小飞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055764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182民初156号 |
案号 | (2016)皖1182执29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2-29 |
发布日期 | 2016-04-1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明光波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9000元。 (本院开户名:明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明光市农业银行,账号:2******)。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明光波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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