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山亿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31105****9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11民初2694号
    案号 (2018)苏1311执32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19
    发布日期 2019-01-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山亿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固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货款208855.6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7年1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32元,减半收取2216元,财产保全费1620元,合计3836元,由被告江苏山亿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