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天动监罚〔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州市时尚商业城有限公司展览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2
    决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