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 处字 〔2021〕 158 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南安阔达建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陶瓷砖产品一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65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5796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5 |
| 决定机关 | 官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 法定代表人 | 吴建筑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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