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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林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项目资本金未到位的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被挪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9
    决定机关 桂林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周士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