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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佳银监罚决字〔20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股东股权管理不合规、向借款人转嫁成本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5
    决定机关 佳木斯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自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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