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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西)食药监食罚〔2018〕20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71条第1款第0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3840元;3.并处货值金额八倍罚款190720元。罚没款合计21456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1
    决定机关 西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