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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益市监价处〔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300195.28元;2、处以违法所得300195.28元的一倍罚款计金额300195.2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金额600390.5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6
    决定机关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阳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