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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益银保监罚决字〔2019〕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股权管理不到位,导致股权被股东违法质押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益阳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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