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宿州森暖鞋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300MA****1Y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宿仲裁字第64号
    案号 (2022)皖13执1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宿州森暖鞋业有限公司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宿州市现代制鞋产业城管理委员会房屋占有使用费129336元。 二、驳回申请人宿州市现代制鞋产业城管理委员会、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招商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如被申请人宿州森暖鞋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本裁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仲裁费4618元(两申请人已预交),由两申请人承担190元,由被申请人宿州森暖鞋业有限公司承担4428元。被申请人宿州森暖鞋业有限公司在履行本裁决书第一项给付义务时将仲裁费4428元一并支付给两申请人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