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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州银监罚〔20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发现本行消费贷款被借款人挪用于支付首付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08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夏京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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