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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州银监罚〔2015〕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开立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国内信用证,并办理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夏京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