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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卫放罚【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9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江山市可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门诊部CT室的电脑上查见患者姜建2020年10月25日的CT拍片记录,该门诊部现场未查见《放射诊疗许可证》。经调查核实,该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0年10月25日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1
    决定机关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