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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市监管处字(2016)7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苟中荣经营过期食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26
    决定机关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