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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川豪特抗震生态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2399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0)北民初字第531号
    案号 (2015)北执字第0027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21
    发布日期 2015-04-28
    已履行 已强制划拨并支付李彬辉198085元
    未履行 未履行17万及利息,现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许刚人已不知去向。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北川豪特抗震生态房屋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彬辉钢材款371498.5元,限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付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