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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2020〕07202000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554545万元,罚款21.29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CLAUDELAURENTSARRAILH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