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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县税罚〔202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因发票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处以罚款2500元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4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赣县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