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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崂住建建筑罚【2020】第3-04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建设单位未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组织整改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7
    决定机关 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