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丰县鑫仁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6092467****566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924民初487号
    案号 (2021)赣0924执8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宜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1-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海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99031.48元,本息合计1099031.48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 二、被告宜丰县鑫仁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92元,由被告周海军、宜丰县鑫仁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