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仙农(肥料)罚决字〔2017〕第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3 |
决定机关 | 仙居县农业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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