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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文市监处[2021]3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6
    决定机关 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