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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增存贷款;员工违规代客户保管已经签章的空白重要文本和相关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06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胡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