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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上公(紫)行罚决字[2019]509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宋都嘉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9月18日8时30分许,杭州宋都嘉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未如实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房间旅客离店信息。杭州宋都嘉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7月25日因酒店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被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罚没款账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0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紫阳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