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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石)行罚决字[2020]015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分公司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997-2号的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分公司的危化物品登记表于2020年6月11日硝酸出入库登记未如实进行登记。于2020年7月9日9时许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石桥派出所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石桥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