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金三环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14****725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11民初21101号 |
案号 | (2022)皖0111执94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省金三环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黄学勤、邢晓明和黄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邢刚借款35万元和利息(按每月利息3000元,自2018年5月开始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950元,由被告安徽省金三环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黄学勤、邢晓明和黄欣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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