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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海市监罚字〔2021〕5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38.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决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