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北京天道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处35万元罚款;对张亚志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2 |
决定机关 | 北京银保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会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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