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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卫公罚〔2021〕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海宁爱琴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在海宁市硖石街道工人路85号(海宁人民广场)陆续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胡某、邢某婷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6
    决定机关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