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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灌市监案字[2019]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186瓶不合格蘇港湾酒;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0
    决定机关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