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建罚2021第0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3 |
决定机关 | 泗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中正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