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建罚字[2021]第0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
行政处罚内容 | 江苏富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雍锦府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从楼层向外高空抛撒建筑垃圾,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依据《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5 |
决定机关 | 泗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中正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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