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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综执罚字【202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工程运输车抛洒滴漏
    行政处罚内容 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2
    决定机关 泗洪县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李中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