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洪综执罚字【2019】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3
    决定机关 泗洪县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李中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