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武东 市监 罚字 〔 2019 〕 0102083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7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1 |
决定机关 |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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