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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宜枝运罚【2018】第0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6
    决定机关 枝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