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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公鄞(网)行罚决字[2020]007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景奕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开始,景奕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某APP运行以来,未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后于2020年5月13日被民警日常检查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景奕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改正并执行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0
    决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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