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市监案〔202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垄断协议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二)对湖州江南没收违法所得2238148.83元,同时湖州江南作为垄断协议牵头单位,在垄断协议起草、组织、执行中起到主导作用,并处上一年度(2019年)销售额5%的罚款464730.4元,共计2702879.2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2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胡占方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